小学高级教师是中国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中的一个中级职称级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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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理解,我们需要从整个教师职称体系说起。
中国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(改革后)
中国的教师职称体系在2011年进行了重大改革,将原来的“中学教师”和“小学教师”两个系列合并,统一为“中小学教师”职称系列,这个体系共分为五个等级,从低到高依次是:
- 三级教师
- 二级教师
- 一级教师
- 高级教师
- 正高级教师
在这个体系中,“小学高级教师”这个称谓已经被新的“高级教师”所取代,但在实际工作和口语中,很多人(尤其是年龄稍长的教师)仍然习惯使用“小学高级教师”这个说法。
“小学高级教师”在体系中的位置
根据上述体系,我们可以清晰地定位“小学高级教师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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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对应新称谓: 高级教师
- 在体系中的级别: 中级职称
- 之前的对应关系(改革前): 在旧的体系里,小学教师系列分为“小学三级、小学二级、小学一级、小学高级”,当时的“小学高级教师”就已经是小学教师系列中的最高级别,属于副高级职称。
改革后的关键变化: 改革后,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可以评同一个级别的职称,这意味着,一位小学教师和一位中学教师,如果都评上了“高级教师”,他们的职称级别是相同的,享受的待遇也是基本对等的。
成为“小学高级教师”的条件和要求
要成为一名“高级教师”(即旧称的“小学高级教师”),通常需要满足一系列非常严格的条件,这些条件是综合性的,主要包括:
学历和资历要求:
- 通常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- 必须先取得“一级教师”职称,并且在此岗位上任职满一定年限(通常是5年以上)。
教育教学能力:
- 具有扎实的教育学、心理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。
- 能够独立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,教学效果显著,受到学生、家长和学校的好评。
- 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,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教科研能力:
- 这是评审高级教师的关键指标之一。
- 需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。
- 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区(县)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,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。
- 获得过区(县)级或以上的教学类奖项,如优质课评比、教学能手等。
履职和示范作用:
- 担任过班主任、年级组长等管理工作,或者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有突出成绩。
- 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,例如开设公开课、讲座,指导青年教师等。
思想品德:
-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,年度考核结果通常要求为“合格”及以上。
“小学高级教师”的待遇和意义
- 待遇: 获得高级教师职称后,教师的工资、绩效奖金、退休金等都会有显著提高,这是对其专业能力和长期贡献的一种物质肯定。
- 地位: 在学校里,高级教师通常是教学骨干、学科带头人,是学校宝贵的人力资源,承担着更重要的教学和教研任务。
- 认可度: 这是对一位教师专业水平的权威认可,标志着其从一名经验丰富的“教书匠”向研究型、专家型教师的转变。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官方称谓 | 高级教师 (小学系列) |
| 通俗叫法 | 小学高级教师 |
| 职称级别 | 中级职称 (在五级体系中排第三) |
| 改革前定位 | 小学教师系列中的最高级别 (副高级) |
| 核心要求 | 丰富经验、显著教学成果、较强的教科研能力、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|
| 重要意义 | 工资待遇大幅提升,成为学校教学骨干,专业能力得到权威认可 |
“小学高级教师”是中国小学教师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,它代表着教师的专业水平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,是衡量一位教师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