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XX】早教中心教师请假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中心教师请假流程,保障教学工作的有序、稳定进行,维护教师合法权益,营造公平、公正、人性化的工作环境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中心《员工手册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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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全职及兼职教师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- 计划性原则:鼓励教师提前规划个人事务,非紧急情况尽量提前申请。
- 教学优先原则:所有请假安排均需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、不损害在园幼儿的利益为首要前提。
- 责任明确原则:教师请假期间,其工作职责必须有明确、可靠的交接人。
- 人性化与制度化相结合原则:在严格遵守制度的同时,体现对教师的关怀与尊重。
第二章 请假类型与规定
第四条 事假
- 定义:因处理个人私事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而申请的假期。
- 申请流程:
- 提前申请:教师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《请假申请表》,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。
- 紧急情况:如遇突发紧急事件无法提前书面申请,必须在请假当天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直接向直属主管报备,并在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。
- 时长限制: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天,全年累计不超过10天,确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此限度的,须由中心总监/园长特批。
- 薪资计算: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,薪资计算方式为:
(月基本工资 ÷ 21.75天) × 事假天数。
第五条 病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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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定义:因身体不适,经医疗机构诊断需休息而申请的假期。
- 申请流程:
- 提前申请:如能预见,参照事假流程提前申请。
- 突发疾病:参照事假紧急情况处理流程。
- 证明要求:
- 病假1天以内,可凭口头报备。
- 病假1天及以上(含1天),需提供二级及以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病历复印件,并在返岗后及时提交至行政部备案。
- 薪资计算:
- 提供有效证明:按国家及地方相关劳动法规执行,享受病假工资。
- 未提供有效证明:将按事假处理,不享受病假工资。
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
- 定义: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的假期。
- 安排:中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,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放假或调休,具体安排将提前公示。
第七条 年假
- 定义:根据教师在本中心的累计工作年限,享受的带薪休假。
- 资格:在本中心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教师可享受。
- 标准:
-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假为5天。
-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假为10天。
- 工作满20年的,年假为15天。
- (注:以上标准可根据国家最新法规及中心政策调整)
- 申请与安排:
- 教师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《年假申请表》,经部门主管及中心总监/园长审批。
- 年假应尽量在当年内休完,原则上不跨年累积,因工作安排确需跨年的,最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末休完。
- 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。
第八条 婚假、产假、陪产假、丧假 此类假期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,具体如下:
- 婚假:教师依法登记结婚,可享受 3天 婚假,晚婚假(如适用)按当地规定执行。
- 产假:女教师生育享受 98天 产假,难产的增加15天,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,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。
- 陪产假(护理假):男教师配偶生育,可享受 15天 陪产假。
- 丧假:
- 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可享受 3天 丧假。
- 外祖父母、公婆、岳父母去世,可享受 1天 丧假。
- 申请流程:需提前或事发后立即告知直属主管,并在返岗后一周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明、死亡证明等)复印件至行政部。
第三章 请假流程
第九条 标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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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填写申请:登录中心内部管理系统或填写纸质版《请假申请表》,详细注明请假类型、起止时间、事由及工作交接人。
- 审批:
- 请假1天以内:由部门主管审批。
- 请假1-3天:由部门主管审核,报中心总监/园长审批。
- 请假3天以上:由部门主管、中心总监/园长逐级审批,最终报请中心负责人批准。
- 工作交接:在获得批准后,请假教师必须与指定交接人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,包括但不限于:
- 教学交接:课程进度、教案、教具、幼儿观察记录。
- 幼儿情况交接:需特别关注的幼儿(如过敏、情绪不稳等)。
- 行政事务交接:未完成的报表、待处理文件等。
- 双方在《工作交接确认单》上签字确认,并抄送直属主管。
- 备案:《请假申请表》及《工作交接确认单》原件交由行政部存档。
第四章 工作交接与教学安排
第十条 核心原则 “谁请假,谁交接;谁接班,谁负责”,无有效工作交接的请假申请,不予批准。
第十一条 交接内容
- 班级管理:当天的班级常规流程、幼儿出勤情况、特殊幼儿需注意事项。
- 教学工作:课程计划、教学目标、所需教具、音乐、故事等。
- 家园沟通:需要回访的家长、已沟通但未解决的事项。
- 应急处理:熟悉班级应急预案、药品存放位置、紧急联系人信息等。
第十二条 教学安排
- 代班教师:中心将根据课程安排,提前指定有资质的代班教师,代班教师需提前熟悉班级情况和当日教学计划。
- 课程调整:如遇主班教师请假,中心有权调整当日课程形式,如合并班级、安排集体活动等,确保幼儿安全与活动质量。
- 线上沟通:请假教师应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在紧急情况下(如幼儿意外受伤、家长重大投诉等)能提供必要协助。
第五章 考勤与违规处理
第十三条 迟到与早退
-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,视为迟到或早退。
- 迟到/早退15分钟以内,每次扣除当日工资的10%。
- 迟到/早退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,按事假半天处理。
- 月度累计迟到/早退3次及以上,将进行口头警告;5次及以上,将影响当月绩效及年度考核。
第十四条 旷工
-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,或假期已满未按时返岗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,视为旷工。
- 旷工半天,扣除当日工资的200%。
- 旷工1天,扣除当日工资的300%。
- 月度累计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,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,中心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行政部所有。
第十六条 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【XX】早教中心 【发布日期:XXXX年XX月XX日】
配套表单建议
- 《请假申请表》:包含申请人、部门、职位、请假类型、起止时间、请假事由、工作交接人、申请人签字、各级审批意见等。
- 《工作交接确认单》:包含交接人、接收人、交接日期、交接事项清单(可勾选或填写)、双方签字、主管确认等。
- 《员工假期台账》:由行政部维护,记录每位员工的假期使用情况,便于管理和统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