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X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科学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的管理,确保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、安全、有序进行,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、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,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,以及与实验室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。

第三条 实验室管理遵循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规范管理、服务教学”的原则。


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

第四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,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,科学教研组长、总务处主任及实验室管理员为成员,负责实验室的全面规划、安全监督和协调工作。

第五条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:

  1. 日常管理: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清洁、卫生、水电安全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。
  2. 物资管理: 负责教学仪器、药品、材料的申购、验收、登记、建账、保管、报损和报废工作,做到账物相符、账账相符。
  3. 准备与协助: 根据教师的教学计划,提前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、药品和材料,并协助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。
  4. 安全管理: 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,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,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。
  5. 档案管理: 建立并完善实验室档案,包括仪器账册、实验通知单、实验记录、安全检查记录、维修记录等。
  6. 培训与教育: 协助教师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规则培训。

第六条 科学教师职责:

  1. 实验教学: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实验教学,课前认真备课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步骤和注意事项。
  2. 安全教育: 在实验前,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讲解实验操作规程、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。
  3. 课堂组织: 实验过程中,巡回指导,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规范操作,确保实验安全有序。
  4. 物品管理: 指导学生正确、规范地使用仪器和药品,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,实验结束后,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台,并清点回收仪器药品。
  5. 填写记录: 认真填写《实验教学记录》和《仪器药品使用记录》。

第七条 学生职责:

  1. 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教师和管理员的指导。
  2. 实验前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和步骤。
  3. 保持安静、整洁,不喧哗、不打闹、不随意走动。
  4. 按规定操作,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药品和材料。
  5. 注意安全,不触摸电源,不随意品尝药品,妥善处理废弃物。
  6. 实验结束后,清理好自己的实验台,将仪器药品放回原位,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。

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

第八条 准入制度:

  1. 学生必须在教师带领下,按预约时间进入实验室。
  2. 非教学时间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。

第九条 水电安全:

  1. 实验前,检查水电开关、插座、线路是否完好。
  2. 严禁用湿手触摸电器、开关或电源插座。
  3. 实验结束后,必须立即关闭所有水源、电源,拔掉不用的电器插头。

第十条 消防安全:

  1.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  2. 消防器材(灭火器、消防沙箱等)应定点存放,保持完好有效,严禁挪用或遮挡。
  3. 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路线。

第十一条 药品与器材安全:

  1. 药品管理:
    • 危险化学品(如强酸、强碱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)必须设专柜、双人双锁管理,并建立详细的领用、使用、回收记录。
    • 严禁学生私自取用药品。
    • 实验产生的废液、废渣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,由管理员统一处理,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。
  2. 仪器管理:
    • 玻璃仪器(如试管、烧杯、量筒)使用时要轻拿轻放,防止破碎划伤。
    • 使用酒精灯时,必须用火柴点燃,禁止用另一盏酒精灯对火,熄灭时要用灯帽盖灭,不可吹灭。
    • 做涉及加热的实验时,试管口不能对着自己或他人。

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:

  1. 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(如火灾、灼伤、割伤、药品溅入眼中等),应立即停止实验,保持冷静。
  2. 在教师指导下,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(如使用灭火器、用大量清水冲洗灼伤部位等)。
  3. 发生重大事故时,应立即疏散人员,并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。

第四章 实验室物资与设备管理

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管理:

  1.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登记入册,建立“一物一卡”的固定资产台账。
  2. 仪器设备应分类、编号、定柜存放,标签清晰,保持整洁。
  3. 精密仪器、贵重设备应专人保管,定期检查、校准和维护。
  4.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,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并填写《仪器损坏报告单》,视情节按学校规定处理。

第十四条 药品材料管理:

  1. 药品应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存放(如酸类、碱类、盐类、有机物等),并贴有清晰标签。
  2. 易挥发、易潮解的药品应密封保存。
  3. 建立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制度,做到节约使用。

第十五条 借用与赔偿制度:

  1. 校内借用仪器设备须经教研组长批准,并办理借用手续,限期归还。
  2. 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。
  3. 因操作不当或违反规定造成仪器设备、药品损坏或丢失的,责任人应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。

第五章 实验室环境卫生

第十六条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、明亮、通风。

  1. 实验台、仪器柜、地面应无灰尘、无纸屑、无积水。
  2. 墙上不得乱涂乱画,应悬挂相关的科学挂图或管理制度。
  3.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,垃圾桶应加盖并及时清空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(或科学教研组)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全校师生应共同遵守,确保实验室成为安全、有序、高效的科学探究阵地。


附件(可根据需要添加):

  • 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守则(学生版) - 可张贴在实验室墙上,内容更简洁、直观。
  • 仪器设备借还登记表
  • 实验教学通知单
  • 仪器损坏报告单
  •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